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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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处·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责

科学技术处·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在校董事会、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对全校科研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主要任务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科研计划,组织学校的科研活动,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,努力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宣传、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法规

二、制定科研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

三、建立、健全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

四、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与管理工作

五、负责对外科技合同的审查、签约登记及管理工作

六、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工作

七、负责科研工作考核、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工作

八、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宣传、成果转化以及技术转让等工作

九、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

十、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统计、科研档案收集、整理与管理工作

十一、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

十二、负责科研团队的培育、建设及管理工作

十三、负责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

十四、负责学术团体的审批与管理以及科研机构的指导

十五、负责学生科研工作

十六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

十七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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